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药价 别太离谱

1998-12-20 来源:文摘报  我有话说

成新平 刘晓波

生病用药,于人在所难免。对于同人的身体健康和经济利益息息相关的药品,人们希望其价格能公道合理。按《药品管理法》规定,药品加价一般应控制在15%—20%之间。然而,在湖南衡阳市许多药店、诊所乃至医院都不同程度超过了这一标准。湖南某药厂生产的青霉素V钾片,每盒出厂价不到7元,而药店的批发价则达20多元;南宁某药厂的牛黄解毒片出厂价每袋仅2元多,而有的药店其零售价却飙升至近30元。一些营养滋补与特效药品的购销价格相差尤甚。据悉,在其他许多地方,也大都存在严重的药品超价收费现象。

药品作为特殊商品,相比其它生活必需品而言,使用选择性要小得多。一些医院、诊所、药店瞄准这一点,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,抬高药价,大肆牟利。山东一位患者因拉肚子上医院,医生给他开了两瓶乳酸环丙沙星,院方要价为每瓶60多元。谁知该患者恰是生产此药的药厂工人,知晓一瓶药出厂价才3元多,医院竟开出如此荒唐的价格。

近年来,为加强药品和社会诊疗工作的管理,国家制定了相应的政策法规,但由于缺乏严格有力的监督,药品经营秩序混乱的局面未得到根本改变,致使药价一直偏高不下。

看来,理顺药品购销渠道,减少流通环节,降低采购成本才是降低药价的关键。另外,职能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,严格执行国家的药品管理制度,打击药品环节的暴利行为,使人们能真正用上质优价廉的药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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